济卫妇幼发〔2016〕14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人口计生委),市妇女保健所、市儿童保健所,各助产医疗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孕产期保健管理,保障母婴安全,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分级诊疗,按照国家、省孕产妇系统保健规范的要求,我委制定了《济南市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济南市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孕产期保健管理,保障母婴安全,确保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在全市统一推广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母子健康手册》,现制定推广使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母子健康手册》承载了政府提供的妇幼健康服务内容,记录了母子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的全过程。在全市推广和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有利于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有利于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孕产妇、儿童分级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是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统筹做好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推动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的具体体现,是积极协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的重要举措。
二、建册对象
北京代孕多久会有反应在本市常住的孕妇,包括本市户籍及在本市常住并拟在本市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孕妇。
三、 建册地点
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建册地点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
四、 建册时间
孕妇本人应在北京代孕12周之前建册。
五、建册要求
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医院检查单到各县(市)区指定建册机构建册。
六、建册流程
(一)核对资料。孕妇到达指定建册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由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核对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及孕周信息,确定是否具备建册条件。
(二)登记建册。确认建册条件的孕妇,由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为孕妇登记基本信息,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建册),并告知手册使用方法。
(三)妊娠风险评估。对建册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发现的高危孕产妇纳入专案登记,重点管理,跟踪督促高危孕产妇定期接受保健管理。高危孕妇要在《母子健康手册》上做好记录,按高危妊娠评分不同分类在相应栏目中贴上“黄(Ⅰ类高危)、橙(Ⅱ类高危)、红(Ⅲ类高危)不同的颜色标记,以警示加强管理。
(四)分级管理、预约分诊。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要根据市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公布的各医院可接诊的建档数量帮助孕妇合理选择医院并预约建档。无高危因素孕妇原则上应在二级及以下助产机构建档;Ⅰ类高危孕妇应在二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建档、分娩;Ⅱ类高危孕妇应在三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Ⅲ类高危和不宜妊娠孕妇必须在市级危急重症孕产妇定点救治医院建档、分娩。
(五)提供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6版)要求,在孕妇自愿的基础上,建册单位应为孕妇提供第1次免费产前检查,做好孕期随访管理、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工作。第1次产前检查可与建册同时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检查)。
(六)录入信息。孕妇建册完毕后,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应向市妇幼保健信息平台中准确录入相关信息。
(七)医院建档。各级助产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先查验孕妇《母子健康手册》,对于已建册孕妇,医院根据高危因素评分情况做好分级管理和建档工作。对于未建册、直接到医院就诊的孕妇,可先行诊疗,并告知孕妇到基层建册后再到医院建档。
(八)产后其他服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辖区产妇分娩信息后,要提供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后续服务。产妇凭《母子健康手册》,领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补助、生育保险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快卫生计生资源融合,深化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模式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妇幼健康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单位规范开展建册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工作总体部署和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定期对《母子健康手册》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母子健康手册》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手册发放使用、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各助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等相关机构要按照要求做好手册的发放、使用,孕产期保健管理等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建册机构,辖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不具备建册条件或服务覆盖不到的人群,可采取购买服代孕多少钱务的方式,由各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建册和首次产检服务。《母子保健手册》和孕产妇健康管理费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列支。各县(市)区确定的建册机构、管辖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附件1)请于6月28日之前报至我委妇幼健康服务处。
(四)做好工作衔接。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由于各种原因确实不方便回基层建册的也可在助产机构继续使用原《孕产妇保健手册》建册。助产机构需告知孕妇及时到辖区换领《母子健康手册》,同时每月将建册信息电子版(附件2)报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自2017年1月1日起原《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儿童保健手册》停止使用,孕妇一律在基层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建册。对使用新手册的孕妇和儿童,应当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生育登记等工作和信息的衔接。
(五)强化手册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以计划代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自我监测和自我记录为主,医务人员健康检查记录为辅。工作人员在发放手册时应当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孕妇、儿童家长保存,并要求其在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携带。医务人员在体检时应当按要求将重要检查结果及主要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并详细查看手册中的自我记录内容,全面了解孕妇、儿童相关情况,遇有记录不全的情况,应当及时给予指导。
(六)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我委将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明确手册的发放、使用和信息录入方式,指导工作人员掌握高危孕产妇评分及分级管理办法,提高对群众的咨询指导能力。各县(市)区要集中做好手册的宣传,主动与有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现代传媒,大力宣传《母子健康手册》的重要意义,为推进基层建册、分级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相关医疗保健单位要做好项目服务公示,北京代孕会来月经吗科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七)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我委将建立全市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按照《母子健康手册》和分级管理的要求,完善信息平台各个单项业务模块,优化和再造业务流程,为妇幼健康分级服务、双向转诊提供技术支撑。